为缓解白城市老城区改造环卫工作压力,经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环卫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现将报名及招用方法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数量
拟招用环卫处及各街道办事处保洁员岗位260名。
二、岗位人员职责
负责洮北区城市保洁工作。
三、招用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招用对象为白城市城镇户口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因失业状态、年龄因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下列人员: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
6、残疾失业人员;
7、零就业家庭成员;
8、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9、失地农民(需土地部门开具的失地证明)。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此次公开招用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相应的招用手段。如最终统计,报名人员不足260人,将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上岗;如报名人数超过260人,将组织笔试择优录用。审核及录用手续办理工作均由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洮北分局负责。
(一)发布招用信息
本招用信息在《白城日报》、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洮北区政府网站及各社区公告栏发布招用信息(11月15日-11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2、报名地点:报名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洮北区环卫处(原九中院内)进行报名。
3、携带资料:
不同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业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3)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离婚或丧偶及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
(6)失地农民需提供:乡镇以上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的协议书或证明书。
4、审查及录用: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洮北分局会同区人社局对报名人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核、选拔及录用。
五、数据信息比对
人社部门将对拟招用人员进行数据对比。有下列情况人员将取消招用资格。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经本人确认从事公益性岗位后,民政部门将取缔其低保资格;
2、经社保局、工商局、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等部门数据比对,如拟招用者因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的,或在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的(已属就业人员),或有固定就业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将取消招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招用人员在洮北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待遇
确定招用后,岗位补贴为每月1280元,并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责任险。
八、其他
新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30天。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其他用人单位同类就业招用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436-3351077
监督举报电话:0436-3245578
白城市城市执法管理局洮北分局
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