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考区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会考〔2012〕7号)以及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粤会考办〔2012〕1号)的安排,2012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由原定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初级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同时财政部将选择部分省市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机考)改革试点,具体试点地区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备考时间,做好应考准备。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