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2016年度中小学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9日——11月15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材料补充时间和方式:为规范职称工作评审工作程序,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学校需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员,补充材料由本学校审核盖章,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县人社局事管股,个人交予的材料不予受理。材料补充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18日(共3天),过期不予受理(补充材料需注明姓名、单位、申报专业)。
联系、举报电话:
0854——6822193(县人社局事管股)
0854——6822215(县教育局办公室)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顺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