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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