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及畢業
1.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後,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統一管理,學生可免修軍訓及政治理論課等課程。
2.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3. 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聯繫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全校國內外各類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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