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面向社会为市公安局犬只收容所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定于11月9日进行体能考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请考生于11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前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北校区西门口(市档案馆对面)集合,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二、考试科目
共进行3项考试,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和100米跑。评分办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每个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能考试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30%+立定跳远成绩×30%+100米跑成绩×40%。
三、考试规则
1、10米×4往返跑
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线外起跑,当跑到10米线前面,用手将30厘米区域中立着的瓶子推倒随即往回跑,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2、立定跳远
受测者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触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每人试跳2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最近着地点垂直距离,记录最好1次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3、100米跑
起跑姿势不限。当听到或看到信号(口令、枪音、哨音或发令旗)后开始起跑,受测者到达终点线时停表,抢跑者第一次重跑,第二次取消该项考试资格。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四、相关要求
1、参考人员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不得将手机、打火机、饮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试场地。
2、参考人员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不得穿皮鞋或钉鞋,进入场地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引导员的带领下进行考试。
3、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达到考点的,取消考试资格。
4、参考人员要综合考量自身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对替考、违反规定、扰乱现场秩序和违法违纪的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