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岗位 级别 | 岗位 代码 | 岗位 职责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专业技术 岗位 | 13级 | 2016201 | 负责科技服务工作 | 1 | 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经济学(A02、B02)、管理学(A12、B11)、外国语言文学类(A0502、B0502)专业。 | |
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 | 专业技术 岗位 | 13级 | 2016202 | 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公共创新平台服务工作 | 1 | 35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理学(A07)、工学(A08)专业。 |
注: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4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2、以上专业名称均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再定岗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