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察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公示
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