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截止至2016年10月25日下午18:00,申请人已提交相关认定教师资格材料到合江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经初步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等人员)。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地点:合江县人民医院。
(二)体检人员和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2016年11月7日,体检对象:高中或中职、初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2.体检时间:2016年11月8日,体检对象:序号为165号至314号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3.体检时间:2016年11月9日,体检对象:序号为315号至459号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体检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体检时需携带的物品。
1.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 二寸免冠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属于同版本);
3.体检费:350元左右(医院按实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在体检当日早上7:30前到合江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领取《体检表》;
2.申请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
3.在体检过程中申请人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
4.申请人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
5.申请人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申请人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不按时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行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305269908(合江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