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
2.《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4届、2015届、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7.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各项证书均须在2016年11月3日前取得)。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的,逾期不再补报。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