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2016年8月1日(包括2016年8月1日)前具有林西县户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有法学相关专业、有司法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之后至1998年8月1日之前出生,包括1986年8月1日和1998年8月1日两个截至点时间);
4、身体条件。形象良好,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行政机关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5)如果录取后发现聘用人员属于不予录用情形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高低递补录用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