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年龄要求:23周岁(1986年1月4日后出生)以下;
(三)毕业生类别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专业及学历要求:声乐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五)身高160cm以上,限女性;
(六)户籍不限;
(七)被录用后,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
二、招考岗位
县文化馆声乐人员1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1月4日至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元江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交易大厅内(人事劳动局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两张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和招考招聘费80元;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1、交验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元江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收费处交报名费和《元江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事项
声乐岗位是特殊岗位,工作中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实际表现要求比较严,因而此次招聘工作在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时,采用经报名直接进入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多于20人时,须考笔试。
(一)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必须达到3:1以上;
(二)笔试内容:乐理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
(四)面试对象的确定: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职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5:1时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内容:乐理基础知识(考笔试时取消乐理基础知识)、声乐技能测试(演唱视唱、听音、节奏模仿等)、节目主持(现场发挥);
(六)面试方法及形式:面试前聘请7位专家组成面试考官,面试者以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面试时考官当场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地点:
(八)考生须于面试前三天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招考录用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人数多于20人开考笔试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总成绩;
(二)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用:元江籍的毕业生(其中本县主体民族再优先);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且患有慢性耳鼻咽喉疾病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出现政审及体检等原因淘汰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按玉人事字(2001)73号、74号文件规定,实行人事代理。
六、招考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录工作期间,在招考领导小组发出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在报名、考试、体检及政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考录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877—6516951。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元江县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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