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新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26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深圳市内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综合管理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或行政执法类三级及以下执法员;
(二)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各职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八)相关资格条件均截止于2016年10月26日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4、任职试用期间的;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的;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11月7日下午18:00时(星期一)。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公务员身份承诺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其中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对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各用人单位报名截止前3天起,每天下午17:00后在用人单位网站主页公布一次各岗位报名情况。拟选调1人的职位,如果通过职位资格初审不足2人的,由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天之内确定是否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如取消的,由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组成。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
1、面试。面试时间确定为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所有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形式中择一进行,也可以同时采用两种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如单位同时采取结构化面试与无领导小组讨论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比例的40%,无领导小组占60%。具体面试形式由各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通知到考生。
2、笔试。将各职位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照拟选调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比例未达到1:5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笔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
3、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均为60分。在面试、笔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人员中(面试及笔试成绩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选调),按照考生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4、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该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职位拟录用人数2倍的,则实际进入体检人数按照参加面试人数的50%确定(小数点后取整);已达到或者超过2倍的,按照原计划确定选调人员数量。如:某职位A拟录用5人,参加面试人数为7人,则进入体检人数为3.5人,取整后确定为4人。某职位B拟录用5人,参加面试人数为12人,则进入体检人数为5人。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职位拟考察人员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由单位确定是否进行人员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按照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人选
由用人单位对分配到的人员组织考察。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单位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八)公布选调结果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深圳市外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转任的须转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后续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养老方式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市外户籍人员需办理户口调入手续。
(二)本次深圳市外公务员参与考试的给予一定交通及食宿补助,省内(不包括深圳市)公务员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省外公务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食宿补助。相关补贴将在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15日期间发放。
(三)市外选调人员调入新区后,住房保障由新区管委会依照有关规定统筹解决。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10月26日
易贤下载网: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