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编号 | 选调职位 | 职位类别 | 选调名额 (20名)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 学历 | 最低学位 | 专业要求 | 拟安排工作岗位 |
PSXQ01 | 综合管理类副科级及以下、行政执法类三级执法员及以下职位 | 经济科技类 | 20 | 不限 | 35 | 本科 | 学士 | 与拟安排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 | 企业管理、产业发展、 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财政管理 |
PSXQ02 | 规划建设类 | 10 | 工程建设、土地管理、 城市规划、园林绿化 | ||||||
PSXQ03 | 公共管理类 | 30 | 社会建设、城市管理、 土地监察、安全生产 | ||||||
PSXQ04 | 综合管理类 | 30 | 写作调研、法务工作、 行政管理、组织党建 | ||||||
PSXQ05 | 文教卫体类 | 10 | 教育管理、文体旅游、医疗卫生 |
备注:
1.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在本职类内转任的,拟任职务层次不高于职位表所列职位的职务层次;
2.市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调入新区仍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保留原职务级别进行任职;
3.属跨职组职类转任的,按《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深人社规[2015]1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