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我区乡镇事业单位拟从我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单位
招聘范围:绵阳市涪城区201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招聘单位:涪城区新皂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
(二)报名地点: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510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服务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填写《涪城区乡镇事业单位从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四)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
1、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 公告。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职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及时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招聘单位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