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局下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