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11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