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到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未填写工作单位的不必盖章,此表由网上报名后可直接打印);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单位应为宁德市、东侨区或蕉城区财政局,其他各县(市、区)报考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单位应为报名所在地财政局;
4、截止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当年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必提供该证明);
5、本人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与报名信息表同底的2寸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