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局研究决定招聘辅警人员16名,为公益性岗位,不占行政事业编制,享受示范区有关公益性岗位待遇。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巡特警支队特警大队岗位10名;巡特警支队巡警大队岗位3名;巡特警支队警犬训导员岗位2名;警务保障处基建岗位1名。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大队主要工作任务是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参与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执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救助危难群众等工作;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警大队主要负责社会面的动态管理,处置突发事件、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等工作;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犬训导员主要负责警犬基地警犬训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基建主要从事单位基建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警务保障处基建相关业务。
二、报名条件
1、报考示范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基建岗位,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相关专业;
2、报考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各岗位的要求为公安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武警部队特勤分队、解放军特种侦察部队退役士兵,或有警犬军犬训导经历的,学历放宽到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1998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25周岁(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5cm以上,退役士兵身高放宽到170cm以上。无不良社会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19日。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示范区政务大厦东南侧),电话:029—87032621,8703550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证或工作证等相关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内容:2016年10月20日上午举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a.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b.答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自备橡皮、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c.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d.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e.严禁将和考试有关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f.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身份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报考巡特警支队岗位的人员在面试之前要进行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将于1至2个工作日内根据招录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公布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名单按招录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遇到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请各位考生及时到示范区公安局二楼公告栏进行查看,逾期未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的项目分为1000米跑,原地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全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四)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体能测试当日内公布(报考示范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岗位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1至2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在示范区公安局二楼公告栏。面试由示范区公安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报考职位分别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面试结束后当日,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面试成绩乘以6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体检和政审由示范区公安局组织。
四、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体检,享受杨凌示范区公安机关辅警工资待遇,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附件: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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