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生在进入面试考点集中封闭后,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三、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携带者应在候考室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五、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真实姓名及相关信息,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及时停止答题。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得到准许离场的指令后应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并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
七、面试考生违纪或严重扰乱面试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