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人〔2016〕96号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16〕85号)(见附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平县的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申请高中、中职的社会人员由市教育局受理),预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受理时间和地址
1.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1月23日。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网络报名注意事项请见附件1。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班时间)。
(二)现场确认地点:
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3239858
四、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相片,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体检表》一式一份(现场确认完后,由工作人员发给体检表,自行到武平县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中打印,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此项针对武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下同),或武平县内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填写人签名”由签署意见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本人签名。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或武平县内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此项针对户籍不在武平县,且未在武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在编,但在武平县内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的人员)。
7.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8. 非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交2014年底前取得的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证明;以及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 2015年1月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高校毕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10. 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⑴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⑵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至2016年11月25日)。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白底彩照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内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姓名和任教学科。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板。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交。
五、其他事项
1.各学校、申请人员均应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2.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各项填报、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无遗漏,并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材料送达县教育局人事股。
武平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