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博士岗位者需为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本人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本专业公认的重要学术期刊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1篇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6.应聘硕士岗位者需为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2016年7月前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