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可追究个人法律或经济责任。
(三)年龄要求:教授(正高)45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拟引进人员名单等,可登陆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dx.dg.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