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