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拟招聘名额1: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3:1时,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