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下半年清远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张惠娟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763-3382512。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2号楼5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11500。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
姓名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总 成绩 |
张惠娟 | 76 | 85.37 | 7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