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素质能力测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按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数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市卫计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