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招聘政府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2016年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招聘政府辅助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16年9月28日(周三)上午7:45;
集合地点:中共海门市委老干部局门口(海门市保险路1号)。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
特别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南通海关驻海门办事处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