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检验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
(三)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