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湖北省公安厅和江汉油田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情况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2016年度省公安厅和江汉油田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情况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情况
体能测评情况见附件1。
二、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6年10月10日在武汉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30在湖北省公安厅东院(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门口集合。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
(2)体检前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1天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9)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2118。
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