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聘用后,在当阳市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4、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需同时获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护理学、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可延长至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6、本市在职在编教师不参加此次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