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同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士兵;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特殊情况适当放宽);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受过治安行政处罚、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处罚,没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考察政审且政审合格;
8、具有射击、散打、搏击、武术、计算机应用、电子通信、文秘、法律类等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特长者(以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或实绩证明材料为依据)在报考相应专业岗位时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聘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材料。
9、报名及择岗原则:以户籍地所在地乡镇为基准报名,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择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