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从伊滨区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定向招录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
面向伊滨区在岗大学生村干部招录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伊滨区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9月30日连续任职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19日17:30,地点: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313室。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伊滨区2016年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板免冠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和电子版照片(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
(3)截止2016年9月30日连续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目前在岗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4)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规定,每人缴纳30元报名考务费。
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达到3:1即可开考。
4.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必须一致、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 共一张试卷, 卷面满分为100分。
2.奖励加分
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得分+奖励加分
3.笔试卷面成绩将于9月23日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单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
(2)提交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需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伊滨区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3),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准考证;
③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聘用职位和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录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伊滨区组织人事局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区组织人事局对考核合格人员根据乡镇空编情况统一分配,确定岗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凡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不服从分配或15日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相关乡镇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整个招录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录政策公开、招录计划公开、招录条件公开、招录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录结果公开,整个招录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录工作由伊滨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区组织人事局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等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9—67566908
监督电话:0379—69660996
伊滨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9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