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现实表现,以及选调后是否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以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