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县乡领导班子结构,全面提高县乡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脱颖而出,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组织统一考试的通知》(云组电明〔2011〕148号)、《关于2012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组电明〔201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
1、中共施甸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副科级)
2、施甸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3、施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共青团施甸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5、施甸县接待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
6、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副科级)
7、施甸县木老元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8、施甸县万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二)职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注重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
(三)职位具体要求
1、中共施甸县委党校副校长职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中共正式党员。
2、施甸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要求:水利类、建筑类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等方面知识和政策业务,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施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位要求:中文、新闻宣传、旅游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从事新闻宣传、旅游相关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共青团施甸县委副书记职位要求: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热爱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5、施甸县接待办副主任职位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乡镇副乡(镇)长职位要求: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选拔范围
1、施甸县水务局副局长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云南省乡镇(含乡镇)以上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村官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其他副科级职位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施甸县乡镇(含乡镇)以上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村官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竞争性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施甸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施甸县委副书记职位年龄要求26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的;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于3月15日及时下发《竞选通知》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同时通过施甸县电视台和施甸县电子政务网发布竞选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及职位要求、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保山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报名登记表》可在保山党建网、施甸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由县竞选办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的竞争性选拔职位。资格审查情况由县竞选办复审合格后,由县竞选办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由省委组织部制作,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评卷由省竞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施甸县电视台、施甸县电子政务网统一发布公告。
(五)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项相加来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施甸县电视台、施甸县电子政务网等媒体统一公布。
(六)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竞选职位的建议人选。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全县各职位选拔结果在施甸县电视台、施甸县电子政务网等媒体统一发布公告。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施甸县竞选办负责解释。
施甸县竞选办地址: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咨询电话:0875-8126944
0875-8121233(传真)
举报电话:0875-12380
施甸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