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区分专业均收取学费8000元/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收取学费10000元/年,除会计以外专业学位硕士收取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一年级将获得8000元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20%、40%、40%,设置8000元、6500元、55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100%覆盖在校学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可获得4000元/生;调剂被我校录取可获得2000元/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岗位(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具体奖助办法请电话(022-2378557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