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公告规定的缴费结束时间,本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职位中,共有7个职位(含无人报考职位)未达到1:5的开考比例。根据《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职位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1.94921808、94940701、94940706、94941702等4个职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3。
2.无人报考的95041102职位,取消录用计划。
3.有人报考,但未达到最低开考人数的94940904、95021702等2个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相关笔试考务费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考生。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