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自行下载打印的《东至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属2016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现场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申办机构出具的通过教师资格申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10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