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必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当地党委、政府规定的最低年限。以上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工作态度端正,政治素质良好,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