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我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解决司勤人员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规定,拟在全市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小车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性质及人数
这次选调单位为财政全供事业,选调岗位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司勤岗位,拟选调小车司机8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坚定;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司勤职业,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须是我市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中(不含教师和医生)的正式工作人员;
5、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实际驾龄达5年及以上(即2011年7月1日以前取得驾驶证);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听力、辨色力良好,能胜任选调岗位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曾有恶意违章纪录或驾驶证吊销后重新获得驾驶证的;
5、曾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
6、其它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不适宜从事司勤岗位工作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项城市政府院内A座楼446房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 0394-4234588 、4319369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填写《项城市公开选调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司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根据选调条件,由项城市公开选调公务用车司勤人员工作领导上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驾驶证、政治面貌等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实际技能测试和面试。
1、实际技能测试。采取实际驾车操作的形式进行,分合格和不合格。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为通过实际技能测试的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理念、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能力、文明驾驶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实际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本次选调小车司机采取量化比选的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截止到2016年7月1日,驾龄每满1个月加0.1分;每有一次违章记录扣1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扣分
实际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及面试、考试总成绩及时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选调资格条件等情况,其中在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有违纪违法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在项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填写《项城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等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岗位管理,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调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人社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 选调工作,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监督电话:0394-4625919(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394-4623307(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项城市公开选调公务用车司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项城市公开选调公务用车司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