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2016年度省公安厅和江汉油田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1、测评时间:2016年9月14日。
2、测评地点:武汉市第十四中学(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117号省中医学院对面)。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15在武汉市第十四中学门口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上午8:30还未到达体能测评地点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2118。
湖北省公安厅
2016年9月9日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