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连云区人社局、连云区卫计局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计划招收19名,已完成招聘计划9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对未完成的10名年度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实施第二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以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1日至9月29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三)报名地点
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从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中(http://www.lianyun.gov.cn)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第二批)》及承诺书(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按1:2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剂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岗位中,具体调剂情况另行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6年9月30日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1:30到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合格线为50分;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ianyun.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相关人员信息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检验师2个岗位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表》详见附件2)
(二)聘用人员经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区纪委执法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
0518-81888063(连云区纪委执法室)
0518-82311299(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0518-81888185(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8-82238321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