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7号楼208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西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gong.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