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分配,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老城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