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资格确认。
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