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成本”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财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3.“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③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其他权益变动”的会计处理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