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和专业的区分
对高等教育进行学科划分是为了明确各个专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理顺知识层次。学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高层次,目前我国研究生阶段的教育是以学科为依据展开的,而本科阶段的教育是以专业为依据进行招生、教学和就业的。
我国高等教育学科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个层次设置。按照国家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的学科、专业目录》,我国学科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等12大门类,每一个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下再设若干二级学科,如数学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5个二级学科,经济学门类下设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等6个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下设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等10个二级学科。哲学门类下无一级学科,直接下设8个二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