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我校2016年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新生党员材料、采集党员信息
1、学院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由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主管,党务秘书或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入学报到时,要求新生党员在有效的党员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材料袋左(右)上角注明个人学院专业班级和学号,交至班级或党支部负责人,班级或党支部收齐后交至学院党务秘书处。
3、学院要认真审核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现介绍信接转信息不正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联系原单位党组织重新办理;按要求及时做好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的登记工作、准确采集党员信息,并填写《2016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于9月20日前上报组织部。
4、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交给学生本人,由党员本人务必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将回执联返回原单位党组织。本科生的党员介绍信须待党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接收其党员介绍信及党员材料,并发回介绍信回执。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要求
1、由北京市属的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须持原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
2、由外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须持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须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在校内跨学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党员,须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时已办理)直接到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到。
4、在校内原学院直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党员,不需提交党员介绍信。
5、党员介绍信的信息有误、已过有效期的,各学院不得接收,党员须联系原单位党组织重新办理党员介绍信。
三、本科新生党员资格审查
学院党委(党总支)在接收本科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时,要对本科新生党员(不包括二学位本科生党员)资格进行审查甄别,并对审查过程做好记录。党委负责人要与党员本人进行谈话,组织有关党员教师认真审查党员的入党材料(需到学工处档案室调阅新生档案),了解其发展入党的过程情况。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如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写实考察表、集中培训证明、政审综合材料和函调、群众意见等重要相关组织材料)、培养过程是否完整合格、审批公章及各级党组织意见是否齐备等情况。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须认真向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要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对高校本科生新生预备党员入党时不满十八岁等问题的处理意见》(京教工[1999]5号)的有关意见进行处理。审查工作结束后,填写《2016级本科新生党员审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9月29日前上报组织部。
党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本科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党员介绍信及党员材料退还至接收其入党的原单位党组织;在大学期间,如本人重新申请入党,党组织可接收其入党申请,对其重新培养。党员资格审查合格的新生本科党员,在入学一年内学院要安排其重新进入党校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员标准及端正入党动机的教育。
研究生新生党员和二学位本科生党员不需要进行党员资格审查。
四、登记党员信息、转入党员关系
1、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查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对符合转入要求的党员,学院要认真登记党员信息,并按组织部的统一时间安排,由党务秘书负责将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上交至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本科新生党员先登记党员信息,待党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编入党支部。
2016年学院集中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时间表
日 期 | 院 系 | 办 理 时 间 |
9月21日 | 外语、马院、理学院、地科 |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
9月22日 | 机械、信息、科研院 | |
9月23日 | 化工、商学院、石工 |
2、对经核实,只有党员档案但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学院暂时不予登记信息,要问明原因,提醒党员本人尽快办理党员转移手续。
3、对因各种原因暂不能接收的新生党员,学院查明原因后填报《2016级新生暂缓接收党员名单》(附件4)。
五、新生党员成立党支部
新生党员转入组织关系1周之内,学院党委(党总支)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接收的新生党员中及时成立党支部,或将新生党员编入其他党支部中。支部成立后要及时进行大会选举,尽早开展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新生党支部选举后要及时上报选举结果(《党支部选举结果呈报表》),填写新生党员支部建立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党员信息录入数据库
新生党员接收转入工作完成后,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专人于2周内在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新成立党组织和新生党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信息时须确保完整、准确。学院党委(党总支)后期要定期对党员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维护和更新。
七、新生党员相关工作进度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8月29日- 9月16日 | 学院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填写《2016级新生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党员介绍信回执联由学院党组织加盖公章后由党员本人寄回原单位党组织。 |
9月12日- 9月22日 | 对本科新生预备党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甄别; |
9月19日- 9月20日 | 学院向组织部上交《2016级新生党员信息采集表》电子文档; |
9月21日- 9月23日 | 学院向组织部上交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2016级本科新生党员审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工作。 |
9月24日- 9月28日 | 学院成立新生党支部、填写《支部选举呈报表》、《2016级新生党员支部建立情况汇总表》(附件2)。 |
9月29日 | 学院上报《支部选举呈报表》、《2016级新生党员支部建立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
9月19日- 9月30日 | 学院在党内信息管理数据库中录入新生党员信息。 |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 2016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 2016级新生党员支部建立情况汇总表
附件3: 2016级本科新生党员审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4: 2016级新生暂缓接收党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