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和〈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68号)以及《关于调整完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4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我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级别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1月5日 | 9:00-11:00 | 初级 | 工业设计基础理论 | 主、客观题混合 |
14:00-18:00 | 工业设计实务(初级) | 主观题 | ||
9:00-11:00 | 中级 | 工业设计综合知识 | 主、客观题混合 | |
14:00-18:00 | 工业设计实务(中级) | 主观题 | ||
14:00-18:00 | 高级 | 工业设计实务(高级)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工业设计师(报考专业为考二科)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后,从事工业设计工作满4年。
(2)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含应届毕业生)。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6)取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工业设计师(报考专业为考二科)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工业设计专业满2年。
(4)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6)取得助理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7)取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8)取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高级工业设计师(报考专业为考一科)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工业设计相近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在企业累计从事工业设计工作满12年,并具备下列1项条件:
①获得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5名)。
②获得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③获得2项及以上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④获得3项及以上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主要技术或设计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⑤获得国际工业设计iF、红点(RedDot)、IDEA、G-Mark奖项的产品项目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⑥获得全国美展(工业设计部分)银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排名前2名)。
⑦获得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金奖的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⑧获得中国工业设计红星奖金奖的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⑨获得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的“全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的人员。
⑩获得“省长杯”广东优良工业设计奖金奖(含“广东优良工业设计奖”一等奖或大奖)的主要设计负责人(排名前2名)。
⑪获得2008年原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联合授予的“广东十大青年工业设计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为考一科)
在2010年9月2日前,已取得我省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的人员,均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相应级别的《工业设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者,可取得相应级别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
(三)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1.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本科或以上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2.工业设计相近专业(一级学科)包括:艺术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等。
3.获奖项目排名前X名指:申报人在奖励证书排名前X名。若奖励证书没明确个人排名的,应提供获奖项目奖励证书和颁奖部门对获奖排名的认可证明。
4.来粤工作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教育学历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文件,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5.按照规定,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9:00-9月20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695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信息填报。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3.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和照片上传后,请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广东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该项考试全省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踩点,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马克笔、彩色铅笔。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www.gdrsks.gov.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44号)精神,自2016年起,我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原则上按照试卷满分的60%确定。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请全科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各市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照工业设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可取得相应级别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且通过资格复核的,其成绩在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时长期有效。
(二)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初级)、《工业设计综合知识》(中级)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工业设计实务》(初、中、高级)科目为主观题。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1.考生报考承诺书
2.考试报名表
3.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4.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5.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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