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清远市国家税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